随着机器人越来越深入地融入人类社会,如何在机器人技术和法律制度之间保持平衡,已成为机器人品牌立法面临的重大挑战。华盛顿大学法学教授赖安·卡罗(Ryan Calo)最近发表论文,回顾了机器人立法的进化历史。当机器人与人类爆发冲突时,法庭将如何作出裁决? 明轮汽船“中美”号淘金船(SS Central America) 1857年在飓风中沉没,船上装满了从加州淘来的黄金。在此前100多年间,无数寻宝者的搜索都无功而返。直到1988年,沉船打捞公司哥伦布美国发现集团打造的潜水机器人最后在距离格鲁吉亚海岸300多公里处发现了它。 哥伦布美国发现集团宣称拥有这笔黄金的说法很快受到法律挑战。当时的常规做法是,人类潜水员发现的沉船才能获得打捞权。但1989年法庭裁决建立了新的判例,法庭裁决:在某些标准被满足的情况下,机器人可以取代人类潜水员。这个名为“Telepossession”的新标准至今依然被使用,并在处理“泰坦尼克号”沉船事件中发挥过重要作用。 法律系统对机器人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的纠结远比人们想象的更加久远。华盛顿大学法学教授赖安·卡罗(Ryan Calo)最近发表论文,描述了机器人立法的进化史。卡罗甚至追溯到1947年的一起空难,涉及到配备自动驾驶仪的军用战斗机。 法庭需要考虑的是,在何种程度上,机器人可以像活生生的人那样被对待。1993年,《幸运之轮》(Wheel of Fortune)女星凡娜·怀特(Vanna White)宣称,三星广告中的机器人与她长相相似,侵犯了她的形象权。一审法院判决没有侵权,而上诉法庭裁定侵权。 到目前为止,法庭多数时候都将机器人当成没有意识的机器对待,操作它们的人要为机器人的行为负责。现在,这种情况正发生改变,机器人的自主行动和思维意识越来越强。卡罗说:“有关机器人现在最令人感到激动的是,它们能够以人们无法进行的方式解决问题,而这恰是法庭不想遇到甚至难以想象到的情况。” 在哥伦布美国发现集团案中,还不清楚自主机器人是否满足1989年“Telepossession”判例标准。当时,法庭强调人类操作员直接控制机器人的行动。但是现在很多自主机器人代表着研究机构、海军或私人公司在海底巡逻。Liquid Robotics公司宣称,其机器人已经在海底巡游了160多万公里,为国防、石油以及天然气公司收集数据。 机器人也开始进入外太空。去年11月份,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法案,鼓励私人公司进行太空探索,包括那些对在小行星上采矿的公司。卡罗说,几乎已经可以肯定,这种采矿工作将由机器人进行。不难想象,也将出现类似涉及机器人的争论。将来,或许会出现太空机器人律师。 与此同时,卡罗和其他学者预测,法庭目前面临的最有趣的案件将涉及机器人的“紧急行为”。机器人能够解决问题,并做出出人意料的举动。这些机器人可能令犯罪意图的概念更加复杂。而在在刑事案件中,犯罪意图至关重要。 2015年发生的事件预示这种可能会出现。当时荷兰阿姆斯特丹警方正调查网络开发者杰弗里·古特(Jeffry van der Goot),他开发出一种 Twitter机器人,可以直接对当地时装秀发送明显的死亡威胁。这个机器人实际上是一种算法,从古特的个人账号中随机混合短语发送。古特坚持称,他从未想过威胁任何人,也没有料到机器人会那样做。尽管古特未受到指控,但他在警方要求下废除了机器人采购。 卡罗说,在民事案件中,期待人工智能做什么也导致更难界定其责任。他援引法学院经典研究案例为证,一名饲养水貂的农场主起诉附近的粉碎公司,宣称后者使用爆炸物导致他的水貂受到严重影响,以至于它们吃掉自己的幼崽。法庭裁定,受到压力影响的水貂超过了爆炸造成的可预见后果,为此拒绝支持农场主的诉求。 随着人工智能和机器人技术的进步,“可预见后果”可能成为移动目标。卡罗说:“如果我们真的有应急系统,不清楚机器人将造成多少恶作剧。”他说,法庭可能需要创意,或许要建立适应机器人的刑法,以处置代表你的智能代理的鲁莽行为。它可能比你做得更好,但在特定环境中部署某种应急系统时,这足以让人们三思而后行。 卡罗担心法官过于依赖“机器人只是机器”的过时观点。除非他们升级观点,才能做出公正而明智的裁决。乔治敦大学专注于技术法律和政策研究的梅格·琼斯说:“我对此更加乐观,许多法官都在钻研这些体系,以确定它们到底如何工作。” 我们在这里看到的只是法院适应新技术的漫长过程的开端,就像20世纪它们适应互联网的出现、19世纪适应铁路出现一样。上诉2起案件中,新科技花费了数十年才融入到现有法律规则中。下一代机器人将与高速网络相结合,也将有能力对人类造成身体伤害。机器人立法的进化历史已经很有意思,未来可能更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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